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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质疑“设立国家质量奖”的复辟行为


发表时间:2010-7-18 15:21:17  点击 26 次

我国拟设立“国家质量奖”


2010/07/11 01:13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北京青年报    李佳


  本报讯 为激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我国将设立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奖———“国家质量奖”。记者昨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草案正在征求意见,草案提出,国家每年度将评审出6个国家质量奖。

  《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成立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相关交办事务。申报国家质量奖的企业须掌握产品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节能减排及经营业绩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同时,企业在近5年内未发生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重大事故;在国家或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

  草案还规定,国家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8月启动评审,获奖企业总数为6个(其中小企业1个),可以少额或空缺。次年9月,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对获奖企业进行表彰,颁发国家质量奖奖杯、证书。获奖企业在获奖后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质量奖。

  此外,获奖企业对外宣传获得国家质量奖,必须标明获奖年度,但不得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获奖称号。如有违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罚款。国家质量奖评奖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相关所需经费通过向国家财政申请解决。

 

点评:企业依法经营和优质服务是理所当然的,同时企业的行为必然产生相应的经济利益回报,这是市场经规律的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市场经体制的决定,市场将是配置资源、引导企业发展主要手段,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不得干预,这是与计划经的主要区别。看了这条新闻,想起了过去政府经济主管和质检部门整天忙于评奖寻租腐败的种种丑恶。计划经济的实质是权力经济,是行政权利包揽企业经营管理权力。名义上是为了企业,为社会公共利益,实际上是损害企业和社会利益。尤其是在今天市场经济制度、观念深入人心,已经发挥主导作用的时候,政府采用评奖的办法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肯定就会干扰企业正常的质量管理行为。因为,企业将不仅要坚持自己的企业管理标准,还要按照政府质量奖评奖要求投入物力人力争奖,徒增成本。而从政府的角度,评奖活动也会分散对于质量问题的查处,弱化对产品质量的依法监管,劳民伤财添腐败。真不愿看到墨迹未干的取消政府乱评奖活动的文件被废除,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做法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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